第(1/3)页 凡是到海外发展的华人,哪一个不是在自己的家乡活不下去才会背井离乡,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,马尼拉这么多华人,其中原因就是因为元朝末年的时候民不聊生。 如果不出去,就要死在元朝人的手中。 你们是不知道元朝末年的统治多么的黑暗,那个时候,贵族就是一切,这些贵族拥有上万的奴仆,有人会问,他们为什么能拥有那么多奴仆呢? 元朝末年的时候,旱、涝、兵变等导致的灾荒,百姓流离失所,不得已卖身为奴。每逢灾害,农民颗粒无收,土地的价格也贱得出奇。譬如一片地,平时可以卖10两,到了大灾荒时,只能卖1两。 而中产之家则可借此发家,事实上历朝历代农村中忽然发达起来的地主,多半是趁此机会抄底的。等到丰年,返聘无地农民给自己种,坐收渔翁之利。 所以说,平民很容易变成奴隶,二百年内一百五十年有严重灾荒的某朝,平民更容易破产。很多时候,河南村落或城市街巷上,大批大批的饥民把自己卖了。 不卖身,可借债,但是荒年借债都是高利贷。高利贷滚上一年,借钱的田也没了,房也没了,儿女就得卖了还债,自己也去给人家当奴隶。 这在古代,叫“逼良为贱”。 你想,当奴的日子,会比当贫农的时候好过吗? 卖身为奴,则相当于这辈子就得听候主人差遣,不敢有丝毫违拗。奴仆骂主,是要打板子的。奴仆殴打主人,是要丢命的。在外面和普通人比,身为奴仆者犯事,惩罚上总要重一等,对对方的惩罚却要减一等。 这是法律规定,所以在民间,普通的奴仆,往往不被人们看成是一个“人”,而更像牲口。主人对奴仆好不好,要看主人人品和心情,很多主人喜欢凌**仆,即便主人不凌虐,主人的亲朋子女,也可能凌虐。 这样的日子不离开,如何能生存下去,好在,到了明朝之后,朱元璋下令非功勋贵臣不得豢养奴仆,甚至一品不得超过二十人,二品不得超过十二人,三品不得超过八人。 就是因为元朝卖身为奴的太多了,普通人家只要是没破产的,就可能拥有一个奴仆,而大臣家可能拥有成千上百的奴。明朝初期,庶民若是豢养奴仆,是要挨板子的,因为管得严,几乎无人敢犯禁。 阿秀就是元朝的时候,逃离元朝的人,她跟着自己的爹爹来到了吕宋,在马尼拉生活,十五岁的时候,阿秀嫁给了阿楠,要知道阿楠是一个很勤奋的人,他经常在码头一工作就是七八个时辰,为得就是多挣一点钱,在马尼拉开一个小杂货店,让自己和阿秀在马尼拉有一个根。 无根的日子就好像浮萍实在是太难熬了,经过了很多年的努力,阿楠挣够了开杂货店的钱,跟着和阿秀一起在马尼拉开起了一家小杂货铺,杂货铺开好的第二年,阿秀和阿楠有了孩子。 那个时候的马尼拉还十分的太平,在这样的太平之下,阿秀和阿楠的生活也逐渐富足了起来。 可是就在几天前,本来还平和的日子变成了血色,那一天阿秀还和往常一样将杂货铺的门打开,阿秀的丈夫阿楠还在带着自己的孩子睡觉。 突然,杂货铺闯进来三个吕宋猴子,看到阿秀之后,三个吕宋猴子满眼露出了贼光,跟着就将阿秀扑倒,阿秀大喊救命,阿楠闻讯而来,可是阿楠来了之后,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就被一名吕宋猴子在后面偷袭,一刀砍下了头颅。 “啊...!”阿秀发出了凄惨的尖叫声,拼命的挣扎。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,一名吕宋猴子将阿秀的孩子给拿了出来,威胁阿秀只要敢反抗就会摔死阿秀的孩子,就这样阿秀妥协了,很快阿秀的身上爬满了吕宋猴子。 这些猴子有的是阿秀的老主顾,有的是阿秀不认识的人,但无一例外都是猴子,期间,阿秀看到了所谓的西班牙人,当阿秀向他们求救的时候,西班牙人只是淡淡的一笑,跟着头也不回的离开。 与此同时,在马尼拉的各个地方,像阿秀这样的女人,阿楠这样的男人,比比皆是,无一例外都是华人,所以这是一项有预谋的事件。 更可恨的是,马尼拉平时维护治安的衙役,混混,甚至是士兵也眼红暴徒们趁火打劫的“非法所得”,他们也摇身一变,混入暴徒队伍,展开血腥疯狂的杀戮。他们像宰杀牛羊一样随意,华人的头颅被砍下挂在大街小巷,任其腐烂发臭,到处充满了血腥味。 马尼拉的西班牙人纵容暴徒们的行为,甚至暗中提供武器装备和资金支持,并煽动暴徒们对华人充满仇恨。 在这样的氛围下,马尼拉的暴徒们在屠杀华人的过程中,寻找刺激和快感,有一名叫安瓦尔的暴徒一个人就杀死了高达1000个华人,并为此充满自豪,到处炫耀自己的“丰功伟绩”。 第(1/3)页